咨询详情

我上班时把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公司帮我报了工伤,发了工伤工资,也付了医药费给我。但我提出要进行伤残评级时。公司领导暗示我最好不要去评级。不然今后在公司上班会为难我。我现在也矛盾。不知到底要不要去评级?又怕去评级没评上,又把领导得罪了?今后工作又没了?

其他 2016-11-20 22: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应该可以评的上等级。您可以先评等级,然后由保险基金先给您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外的两项赔偿等您离职时在主张。(即维护您利益也不得罪领导)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骨折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受伤后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5.工伤赔偿:
  •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 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 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 应当评级,否则丧失权利没法补回来
  • 你这种情况肯定可以构成伤残等级的,既然报了工伤,伤残等级肯定要做的。根据你的情况,赔偿金额至少在8万以上
  • 要去鉴定,你的至少是九级残疾,这个不存在什么得罪的问题,你的权益你当然要争取
  • 粉碎性骨折,那肯定能构成伤残了。有内固定的话,那至少都九级。
  • 有骨折肯定可以评级的,赔偿金额还不少。如果协商不成的,请尽早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 可以先找法医鉴定,如构成伤残,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