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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问我借了30万去投资,借款日期是2004年12月,在2008年股份转让时还了15万,但是还款说明是写在收到XXX款项时注明转还我的。现在我想起诉他还款该如何做。是否有效,如果该人法院有关系我能否打赢这官司。去那里找代理律师。

其他 2008-09-18 16: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你说的借款期限不是很明确,是出借给他的日期还是写明的约定还款日期? 2、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在证据材料基础上做分析。 如有意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当面商谈,以确定最好的方案和操作措施。 杭州 李律师 13757166362
  • 到你们当地律师事务所具体咨询,再找律师代理。签订正式委托,要正式发票
  • 因为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只能给你做简单的分析,如果是借条要看借条里怎么写归还借款事宜,写了按约定来履行;如果没写,你期间向他主张过你的权利,即向他催要借款的话,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建议你把情况说详细点或电话咨询。
  • 可起诉维权,有对方财产证据或线索可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将来判决生效后执行,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 只要有欠条就可以起诉对方。可以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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