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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资讯一个我和我的老公都 是华侨,而且先生在外国已经超过五年,我现在第二次怀孕了想回国生宝宝,我的第一个宝宝的户口也在中国,但孩子一直跟着我们,现在也想把第二个宝宝户口落在国内,请问我这样做违返计划生育法吗?也要交罚款吗?

离婚 2008-09-19 14: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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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计划生育委员《关于归侨、侨眷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意见》[1983]侨研字002号)规定:1、新回国定居的华侨,在国外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不允许再生育;入境时已怀孕的,可允许生育。2、夫妻双方均系华侨,回国不满六年的,可生育第二胎。3、在新疆、**、内蒙等民族自治区居住的归侨,可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4、归侨、侨眷所生子女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5、国营华侨农场的计划生育工作,按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希望对您有用。欢迎来电13658660027
  •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基于现行政策法律规定,本律师认为:如果你们夫妻俩国籍属于外国,生育不受中国法律规定的限制。如进一步咨询,请提供详细情况面谈。祝愿你心想事成!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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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咨询生育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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