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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是1月1日到12月31日,跟公司谈论后,合同延续到下一年6月30日。 有两个方案: 1)重签合同,时间从今天到下一年6月30日,原合同作废 2)签劳动期限变更协议,里面只说明劳动期限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有效。 因为有政策说,续签2次合同,下一次续签的时候为无期限合同,所以请知道以上1),2)对我来说是否在将来变更为无期限合同的时候待遇一样? 因为我知道1)肯定已经算又签一次合同了,那么2)是不是也代表同样的意思?

其他 2010-04-12 1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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