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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园按接代款买的住房,2003年买的,因为在交维修基金时不小心,收款人没开正规发票,只开了一张收款收据,而且还没签名,也没盖章.只有一个手印,.已经记不清这个手印是他的还是我老公的,因为当时交钱的时候是2003年的9月30日.{维修基金;1580元,水电;562元,楼宇可视;600元.共计;2742元.现在要办房产证,房开商不认帐,原来收款的那人又离开了房开商,房开商叫我们找收款的那个人.他和我们住一个小区,找了他几次他都找借口说;等大老板[房开商老总]回来时我打电话给你,我们去盖一个章就行了,大老板去重庆开发去了,都大半年了,找了他几次他都说大老板没回来,等我电话嘛,回来了我打电话给你,我们不清楚是不是他把钱收了没上交.

诉讼 2010-04-12 13: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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