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男性,35岁在上海中搬运开车,拉危险品,在张家港晚上9点吃便饭10点装车,9点10分在路边和队长打电话,被机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逸,公司抢救死者花钱11万,另外公司给予死者家属2个月工资,共6000元,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0-04-14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