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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家中有弟弟一个,现在由于父母有63岁了住在我家,但从我小的时候父母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现听说父母早已立下遗嘱,家中所有的房产都是弟弟的,父母赡养的问题却要我女儿来担当,我不知道怎么办?多次与我的弟弟要父母赡养费用却协商不成,我想把父母推给他来赡养。父母受到传统的思想“家产传男不传女”立下遗嘱,但父母养老的责任却落在女儿的身上,他们百年之后遗嘱是按《继承法》,还是按他们立下遗嘱“家产传男不传女”来执行?

其他 2014-06-25 2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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