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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编制的职工,长期在管理岗位(机要)上工作,2009年12月我已满50周岁,按理说10年1月办理退休手续,因江苏省人事厅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在09年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由于我单位的领导内部矛盾,使这项工作迟迟没有做,导致我们的身份一直没有变,但现又要求我办理退休手续。后本人写了一个书面报告交给领导,要求在10年岗位设置好后再给我办理退休手续,领导看后,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行政的领导、还有办公室主任及接我工作的同志、具体办事的人都在场,分管行政的领导研究后在报告上签字同意暂缓办理我的退休手续。 然而今年3月又换了一任新领导,我已和他沟通,他表示要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并开会研究决定。现在他们的答复是先不办退休手续,但按退休工资拿,请问没有办退休手续,不上班,工资应怎么发?谢谢。

行政管理 2010-04-15 1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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