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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6岁半的女儿,因为我们跟他父亲同住,老人需要照顾,男方常年在外,很少回家,经济上一直找各种理由推拖,平均月不足500元,家里的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教育费用都是我在承担,他对我来说名存实亡,我多次提出协议离婚,多次谈判不是回避就是无赖,多次曾想去法院诉讼离婚,看着年迈的老人和活泼的小孩都于心不忍,还有就是他家姐姐们很强势,我怕离婚争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以我的情况怎样才有利于我。需要走那些程序,我可以告他们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和义务,或遗弃我们吗。急,急,急

离婚 2014-06-29 23: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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