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下,我在公司上班快四年,我进厂时候说的是三班倒,可是一直招不到人,就一直上班12小时,没有休息天,我们就是都是白夜班两班倒,夜班补贴一个月50元,现在改成三班倒,公司就要取消夜班补贴,是不是合法?

其他 2016-08-09 10: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周末加班,单位可在以后补休,或者支付200%的日工资;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单位安排补休,也要支付300%的日工资。
    2、周六请假要看单位的规定,试用期加班的三倍工资都一样支付。
    3、订立合同正常情况下是要按规定履行的,如果劳动者不想在单位工作,要在前30天内提出书面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的,也可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没有写明仅仅不当,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 取消补贴可以,但你也可依据《劳动法》索取合理的加班工资。
  • 您好,劳动法规定: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以,您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加班来计算加班工资。补贴不能等同于工资。单位可以不给补贴,但是不能不给加班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