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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结婚5年,5年期间我们积攒的钱,打算买房子,请问律师如果买房只能写一个名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二人的公共财产? 2.我在北京上的公积金还不到一年,我去山东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办房贷吗?

其他 2010-04-22 09: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的财产,你在买房时可以取出,没有问题。
  • 一个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公基金的事请咨询相关部门。
  • 你好: 1、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但是这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夫妻关系恶化或者一方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处分了该房产时,实践中你很难追回。所以最好登记在两人名下,即写两个人的名字好一些,就避免了前述问题的发生。 对于你提的第二个问题,建议你咨询你要买房的地区房产主管部门,这个属于政策性事项。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要不明确之处,欢迎来电或面谈。
  • 1、买房合同可直接写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可直接写多个人的名字。 2、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 您好! 第一,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写上谁的名字; 第二,可以,但还要看你们山东当地对此的具体规定。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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