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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月4号。工作中受伤,在厂长的电话追逐下,我的左手无名指还没好的情况,我4月6号去上班,上到15号发工资的时候,我问老板有工资吗,老板说没有,我很生气,我说我的手还没好,我要休息了。厂长又电话追逐下叫我去上班,我说我不做了,要辞职了。厂里辞职要提前半个月。在我现在手受伤的情况下,我辞职了,我3月4号到4月6号和我带伤去上班的10天工资有得拿吗,我现在辞职要不要付有什么者任。

其他 2010-04-19 22: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答: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随时辞职,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可以要求公司依工伤的标准赔偿你的损失,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没有与你鉴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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