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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工作中摔伤,现在休息中,这期间如何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18-11-21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一般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每月上班22天,超过的应当算加班。、

    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一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应当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平常按照合同约定工资150%计算,休息日按照200%计算,法定假日按照300%计算。
  • 工作期间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小心摔伤,也属于工伤的。
    2、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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