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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浙江宁波。我和老公2008年初结婚,婚后我才上了四个月班,就因为生小孩、带小孩我没有上班了,家里所有的开资就我老公每个月的两三千块钱的工资。为了存点钱我们自己省着花,可是他的弟弟经常问我老公借钱,说是借但从来不会还。前段时间他弟弟让我老公给他(弟弟)很早以前的女朋友汇了点钱,本来说上个月就还,我没有让我老公去问他弟弟要钱,只是跟他说让他弟弟长个心眼,看以前哪个女朋友现在还是不是他的女朋友,毕竟他们几年没联系了。我说如果弟弟没钱吃饭我们肯定给,这些事情以后就不要给了。我老公就说我想逼死他,就要去死。这样我真的好怕,以后不知道为点什么事情要真自杀怎么办?我想离婚,但我想要我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真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

刑事辩护 2010-04-20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鉴于你的孩子年纪很小,法院应该会将小孩判给女方抚养.
  • 建议你先和你老公谈谈,如果马上提出诉讼,或许会激化你们的矛盾,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以上意见仅根据您初步提供的信息作出,可暂供参考,如有所帮助请采纳,祝好运!
  • 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至于孩子抚养权,你可以向法院提出
  • 离婚时,孩子跟哪一方生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条件,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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