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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到一家公司实习,当即签订了三个月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实习一周后拿到毕业证,但用人单位并未与我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仍按照实习生对待,工资很低,但工作与正式员工一样,待遇却低很多。我通过查资料知道毕业以后就不再是实习生,具有从业资格,应签订劳动关系合同。我现在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一个半月了,现在我能否申请试用,并且拿回过去一个月应得的工资?是不是拿到毕业证之后实习合同就自动终止?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律师解答

其他 2017-11-11 05: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实习的,但是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期为1年的,则试用期为1个月。如此类推。
  • 您好,协商转正。
    【追问】刚找公司协商过,不同意我们的转试用的申请,还是按实习生实习三个月,实习工资很低,三个月之后可以申请转正,这样合理吗?
  • 你有从业资格不假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据此,你们进公司的时间不满6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你们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且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
  •   如果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决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裁决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关于实习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没有确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是实习,那就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多久都可以。
    但如果是试用期,那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来设置试用期,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你好,不违反的。
  • 你有从业资格不假,但是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实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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