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07年的1月我跟男朋友举行了婚礼,因为当时时间紧,他又是军人又任务,所以我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现在我生了宝宝,发现我们性格太不合了,我要求分手,可是他总威胁我,分手就杀我全家,不许我给他丢人,因为当时我们的婚礼双方单位的人都参加了.还有就是婚前我们共同出资买的按揭的房子,当时我没工作,没发出具收入证明,所以就以他的名字签的购买合同,现在我要求分手,他不同意,也不还买房出的钱,我该怎么办,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帮帮我好么.....

离婚 2008-02-20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们不属于合法婚姻。就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协商处理或起诉。
  • 你好,“他们单位的领导找过我,说我是属于事实军婚,如果不经男方同意,就不可以离婚.”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破坏军婚应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而你们并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因此你们双方仅是同居关系,双方可自行分开,你也可以自由与他人谈恋爱等,如果对子女抚养及房产分割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王律师,谢谢您. 关于房子在举行婚礼后的6个月,我们有做公证的.后来说要分手他们单位的领导找过我,说我是属于事实军婚,如果不经男方同意,就不可以离婚.如果在没经同意的情况下在谈恋爱什么的,我和第三人都要以破坏军婚定罪,最少三年,是这样么?如果起诉我要该怎么办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