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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交通事故,我爸左踝关节骨折,现在里面放了钢板,一年后还要拆除钢板。 还要后期的治疗,不知道让对方怎么赔法。 现在认定书出来了,对方是全责,上面写的,认定书出来后,十天后交警要上交上一级部门,那是什么部门? 谢谢!知道人士回答下。

争议解决 2010-04-21 12: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对方应当赔偿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还有赔偿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你们可以要求交警帮助协调,先支付部分的费用,如果协调不成的也可以诉讼 或者等医疗终结后诉讼
  • 交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既然对方是全责,你应该对认定没什么不服,不需针对认定书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交哪个部门不妨碍你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主张。 你们应该凭此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及时诉讼,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还可能涉及伤残鉴定
  • 应该是对方提出异议,根据人身损害的赔偿来,具体项目有很多,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索赔。
  • 据此认定书,可与对方协商赔偿,或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或直接起诉
  • 这是指如果不服该认定,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如果没异议,就不用了。赔偿要等伤残鉴定做出来。
  • 不知道你父亲现在是否已出院,如果出院了可以在出院后两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一旦涉及评残后,你可以准备起诉,把直接侵权人以及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齐告上法庭,当地法院会按你们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给予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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