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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在中介的协助下买了一套二手房子价格一万八千五百元,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里乙方如须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卖房人)负有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违约方须承担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当时我们还没想好这过户是过给我妈妈还是我自已的!所以就没有过户!因为种种的原因这么七年都没有过户,家里爱人病重欠了很多钱!就只有把那买的二手房子卖了,卖了丙方五万五千元还了账!买我这二手房的人要求过户,我就去找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可是甲方说他没有这个过户的义务!不过户!要求把那房子按照原价卖回去给甲方!他说他们有亲戚在当大官!我们当然不同意的!弄的过户出现一个大的麻烦!丙方看到甲方不过户就要求我们退回房款!请求你们帮助一下我!这样的事情我要怎么办!

其他 2010-04-23 2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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