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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家医院八天做两次b超第一次做是因为胎儿不愿动,腹部有点痛去做的,做完医生说很好正常,孕妇要求做胎心监护,医生说不用做都正常,孕妇就回家养胎去了,过了八天的晚上孕妇感觉肚子疼又去同一家医院做检查当时是晚上11点多发现医院没人值班门锁着的,过两天锁让拆掉了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上班做b超发现死胎,事情过去半个多月了,院方要求做尸检做尸检结果就是缺氧造成的,别的都很好,现在医院又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星期一交材料。说是他们的责任他们赔,就想问下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是个男婴。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卫生局的说医学会不受理此案,院方到现在还没有交材料,卫生局调解不了了,院方不让调解,叫走程序,材料也不交,我们只有两次的

其他 2014-07-16 1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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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去做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出来是否和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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