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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公现年72岁,是一位比较单纯的老人。40多岁时,我的婆婆去世,留下了我现在的对象和我小姑2个孩子。那时我对象18岁,我小姑15岁。接着再娶了我现在的大姨,大姨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且双方的孩子年龄都相当。今年5月,不幸的是:我公公得了癌症,且是晚期。这时候,大姨懒于照顾,且在经济上有其它的想法。这时我对象和我小姑才知道我公公婚后买下的房子还写了大姨的名字。我公公生病住院期间,大部分是我和我对象及我小姑照顾,老人这才明白了人世间谁对他是真心的,谁对他有其它的心思。鉴于此,我公公不想给大姨房产,说以前加名字也不懂,且再婚那个年代也不懂什么婚前财产公证。这么多年都是我公公出生活费养家,大姨只管攒着自己的工资,且买房子也是我公公一人出资。用我对象的话说,就是他的爸爸单纯、糊涂,不知道人心隔肚皮。请问律师:老人想最大限度地保住自己的财产给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办法?您若方便,请回复。

其他 2014-07-17 12: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婚后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公公的部分,公公有权自由处分。建议让公公立下遗嘱,指明自己的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减少损失;否则,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母也有继承权。
  • 婚后取得的房产及双方的工资都应该是属于二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建议公公立遗嘱,最好是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的遗嘱的,将属于自己的部分留给自己的子女。
  • 签订协议维护自己权益
  • 房子是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只写了大姨的名字,也是有你公公的份额的,对于大姨婚后取得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你公公也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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