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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管理的一栋超高层大楼(49层),有一业主,买了其中的一整层。 现在他要装修,将整层封闭自用,占用了公共走道。请问合法吗?

其他 2016-02-22 21: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第六部分“共用部分”中第5条第一节即6.5 .1“作为走廊和出入口”明文规定:“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以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净宽不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另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六部分“共用部分”中第5条第一节即6.5 .1“作为走廊和出入口”是如此解释的: ”外廊是居民日常生活必经之只要通道,不包括单元之间的联系廊等辅助外廊。从调查来看,严寒和寒冷地区由于气候寒冷,风雪多,外廊型住宅都做成封闭外廊(有的外廊在墙上开窗户,也有的做成玻璃窗全封闭的挑廊);另夏热冬冷地区,因冬季很冷,风雨较多,设计标准也规定设封闭外廊。故本条规定在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做封闭外廊。由于沿外廊一侧通常布置厨房、卫生间,封闭外廊需要良好通风,还要考虑防火排烟,故规定封闭外廊要有开启的窗扇或通风排烟设施。”
  • 一层楼全买了的,应该没有公共走道了吧?你是说楼梯?楼弱点不允许被占用,主要是从消防的角度考虑的.
  • 是不合理的。
  • 肯定不合法
  • 其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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