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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2009年被公司上告公安局,原因是把公司不好的产品和好的产品一块销售给废品厂,在还没有走出公司很远就被公安局发现。

其他 2010-04-23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把买产品钱占为自己所有,是职务侵占罪(非国有企业),或贪污罪(国有企业)。如果把买的钱给公司,我认为不算犯罪。
  • 公安局以涉嫌什么罪名立案的?
  • 根据《刑法》的规定,你的朋友涉嫌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刑事辩护做准备。你们也可以到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但是因侦查已经完毕,所有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已经形成,律师辩护可能较为被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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