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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我毕业工作后,一直缴纳了养老保险,但中间有5年时间到其他公司工作,未缴纳养老保险。如果现在补交,我的养老保险滞纳金改怎么算?

其他 2018-07-06 1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   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   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   ...........  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 养老保险补缴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政务大厅咨询了解。
  •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缴费。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具体可以到相关社保办理窗口咨询了解。
  •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滞纳金,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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