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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的分家单,有执笔人,两个见证人,有两个儿子的签名,缺一个儿子,而且没有父亲的签名,小儿子得到全部房产,但没有注明是父亲的?母亲的?还是父母双方的?

其他 2010-04-22 21: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知道你家是什么分家,如果是家庭财产的话,那么全体家庭成员都要到场,程序才合法。如果是分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全部子女都到场,而且你父母有权利将其财产赠与任何一个子女,只要他们自己同意就行。另外,该行为已经超过20年了,也就是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即使分家无效,但你向法院起诉也没有胜诉权了。
  • 缺一个儿子,而且没有父亲的签名。很难说有效。找律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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