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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2年六月与前夫离婚,女儿抚养权归他,由于他照顾的不好,本人于13年3月份接至身边照顾,至今她父亲也未曾探视。并与今年2月份申请抚养权变更,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由于九月份就要上小学,近日再次申请抚养权变更,法院以没有新理由拒绝立案。现前夫已同意变更抚养权,我该怎么做。【本人一个人带孩子经济不宽裕,不到不得已不想再请律师】

离婚 2014-07-25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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