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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公司是2009年11月注册的,因业务繁忙,2010年04月24号我公司有7个新进员工,安徽人,男:7个之中有个带头的说他们是从老家过来的,4月24号早上到我公司,下午1点上班,不到1个小时其中有一个44岁员工的从一人多高的地方没站稳摔了下来,当时我们就送他去医院了。到上海一家人民医院里,医生做了详细的检查,拍了CT(好的)据当事人自己说的左边(肩膀一直到脚)有点麻木,还有就是颈椎轻微脱臼,04月24号晚上医生说留医院观察,当时当事人的3个老乡都去了包括当事人就是4人,后来经过我们的劝说回来了一个,在医院守夜的有两个人他们非说要在哪里陪护,我们临走给了200元钱给他们(医药费我们都付了),这200元应该是一个晚上的吃饭钱因为我们第2天早上8点之前要赶到哪里的,结果第2天到医院他们说200元不够,因为我们这段时间忙,没有时间在哪里陪。第2天他们要求1000元,还有3个陪护的要求轮流陪护。医生都说了只要1个人陪护就可以了。 我们就是想问一下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另外没有受伤的6个员工我们是否可以辞退他们呢?要等到什么时候辞退比较好?受伤员工医院说没事他们还是要求在医院里,我们应该怎么办?(因为留医院观察是他们跟医生说的)还有就是以后的费用应该怎么算?我所说的句句属实。 还有就是轮流看护的人回来就是睡觉,我甚至有怀疑他们是不是不法分子。因为他们25号早上我们去的时候,他们跟我们说:要我们给钱当事人回家

其他 2010-04-25 19: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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