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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三个子女,一直是女儿尽主要照顾义务,但后女儿因病去世。只剩下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离老人较远并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二儿子住老人附近,并曾经子女有口头协议和老人住的进的负责照顾老人。请问,老人如果生病住院大儿子是不是可以不去陪护只让二儿子陪护?二儿子可以将老人的房子在不告知大儿子情况下过户到自己名下么?(曾经二儿子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与老人私下去公证处公证老人房屋自己买了一半是否有效)

其他 2014-07-29 15: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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