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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星城业主,因为当时收房时售后人承诺房子出现质量上的问题我们必须给你维修保你满意为止,于是我就把房子收了。本着对公司的信任,按照收房顺序交费、领新房钥匙、然后一步步查验。进入大门后,终于看到自已的新房子,迫不及待的把整个房子看了一扁,总的来说还好,但有l1处有问题,最严重有两处有照片。我们按照售后和物业的要求登记问题,售后说维修好了与我联系,并承诺一个周解决好,一个月过后我去验收没有维修好。最后说等修好了再与我联系,但是一年都过去了也没联系。我于2010年4月10日再次去还是没有维修好,13日找他们的领导才安排维修好。14日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装房子,物业不开装修许可证,原因是欠交物业费,房子有问题我该不该交物业费?

其他 2010-04-30 13:3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房子问题是开发商的保修问题;物业费是物业服务的对价。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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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应当交,损失应当由开发商赔偿。
  • 这是由于开发商的质量问题导致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的责任。如果物业本身就是开发商公司担任的,那么可以不交,这是他们违约给你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 房屋交付后,当然应缴纳物业费!1
  • 如果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的话你可以协商不交,如果物业和开放商和物业是两个独立法人的话,你就比较被动了,具体如下,房屋的质量瑕疵是开发商的责任,是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法律关系。在你的问题里提到“售后”,不知这个售后指的是开放商,承建商还是物业,如果是开放商或承建商且都和物业不是一家,那你的不交费理由是基本不能成立的。本案的关键是你已经收房,房屋的所有权及实际控制权已经转移给你,这个时候开始就得交物业费了。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修改《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内容的通知的规定:业主购买房屋后从未入住,从第一个月开始,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可以以这个标准缴纳物业费。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不是你主观不入住,是客观上入住不了,你在交纳物业费后可以把这笔费用作为因开发商的违约导致你的损失,向开放商索要,保护你的权利。但不能直接向物业抗辩不交。给你举个例子,你跟旅行社出去旅游,旅游雇佣的大巴车发生车祸导致你受伤,你去告旅行社,旅行社不能以发生车祸的车不是自己所有为由不给你赔偿,旅行社再给你赔偿后就可以向旅游大巴车的车队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因为车才是真正的责任人。就本案而言,导致你不能入住的直接原因是开放商违约,所以你在承担完物业费后可让开放商给你承担。
  • 房屋质量问题是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物业属于另一个独立主体,物业费是应对缴纳的,对此损失,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
  • 在法律上属于两种法律关系,,物业费应当缴纳的
  • 该纠纷你们双方都有责任.关于物业费的问题,自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于你后,你就有义务交纳物业费.至于因房子质量的问题,你们双方都表放任行为,也就都有责任,因此,物业费你还是应该交的,至于交多少你们之间商量办理.
  • 您好:物业费还是需要交的,房子质量问题和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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