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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某装饰公司已经四个月了(6月1号-9月30号),到现在都没签合同,老板也没提过这事,现在我提出上班上到9月30号,就不来上班了,相当于辞职,但老板不同意让我离开,他说我提出辞职的时间还没到一个月,如果我擅自离开老板就按擅自离岗处理,如果10月份开始不来上班,请问我9月1号到9月30号的工资能否拿的回来?如果不来老板说要扣掉我9月份所有的工资,请问他这样做是否妥当?还有在这之前,我帮公司设计的图纸费用也没算给我,是否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把工资以及设计费用全部算清楚呢?还有在我离开这公司之前,我能否把所有的工资及设计全部一起拿?我怕现在即使算好了,以后去领钱,老板会耍赖,因为我对这老板已经没有信任度可言了,而且我们以往发工资都是在第二个月的15号,那么我如果9月30号离开公司,能否一起把工资及设计费用结算过来?

争议解决 2008-09-30 23: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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