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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人介绍和人订婚了,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二个月,但他对我不好,打我,贬低我,加上观念不同,最终不能在一起,为彩礼钱对我家人进行威胁,导致现在没有把钱退给他,他告上了法院,1万元钱,现在要我返回他16000,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是法院会怎么判?我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诉讼 2010-05-02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返回他
  • 未婚,要返还。
  • 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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