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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通过朋友在质量监督局购买了一套集资房,是2002到2006年分四次把房款和所有费用都交清了,可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钥匙,我了解到是因为质量监督局欠开发商的房款,所以开发商不给钥匙,质量监督局也是每次都把我们给打发了,可是还有一部分人已经住上房子了,我们也没有购房合同,只有当时质量监督局给开的收款收据,现在我们该如何办是好,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李杨,非常感谢!

争议解决 2008-10-06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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