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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月我同事向一人借款3万元月息八分,工资卡抵押,每月工资刚好是当月利息。我做的担保。去年底我同事因无力偿还向单位请假外出已两月,外出前已清息七个月(14800元)。外出后将工资卡挂失。现在债主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强制执行我和我同事每人每月偿还1500元,为期一年共计36000元。 我想问的是法院这样裁定是否合理?借款人有自己的工资偿还,是否还要执行担保人的工资?

抵押担保 2015-11-09 15: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完全合理,只要你是连带保证人,法院有权这么做。以后注意保护自己权益,不要轻易给人担保,就算担保也要写明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而非连带,一般担保只有在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才可执行你的财产。但是连带担保就没有先后顺序了,就算债务人有钱,债权人也有权申请执行你的财产,这个时候执行谁的财产的选择权就在债权人了。当然法院强制执行让你受到你的损失,你可起诉债务人,让其给你进行赔偿。
  • 取决于你的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法院判决生效,债权人申请执行保证人代偿的合法。
  • 您好,你做的担保构成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主张权力,然后你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 你好!法院的做法是值得考虑的,因为双方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需要帮助请联系!
  • 您好!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应该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如果你的担保属于连带担保,法院让你还款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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