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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公司于去年9月与xx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货已于去年10月发出,总货值是249226.6美金,我司出口运费早已付给货代,货代是上海海全物流公司,是xx公司指定货代,收款人是上海外运公司,船运公司名称是CSAV,目的地是危地马拉。至今我司货款还未收到,经查实货已到目的地被提,xx公司负责人已逃,我司多次向海全物流索要核销单,都被拒绝。请问律师我们要起诉那个单位,怎样操作,谢谢! 急!急!急!

海事海商 2008-11-29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把两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你的问题太笼统,缺少很多资料,例如贸易合同、运输合同、货运代理合同和提单副本等等。我无法猜谜,只能等待你提供详细资料。
  • 碰到贸易海事问题,请找专业海事律师。 首先需要确定提单是HOUSE B/L还是OCEAN B/L、目前提单在谁手上、提单上记明的发货人是谁? 如果贵公司是提单上记明的发货人,可向船公司提起无单放货之诉,另外可能的途径是找浙江明海公司,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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