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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用摩托车载他去修机器.他一直在家玩.叫我带他出去搞一点烟和饭钱.所以我同意了.可是发生交通事故.我盆骨骨折.他重伤甲级.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我和他不负任何责任.去年他把我和对方同时告上法庭共同赔偿他一切损失30万元.可法院认为我夹在中间不好判决.因为我也是受害人.叫他把我撤诉了.通过法院调解对方赔偿了他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等等共计20.8万元.可是他今年又起诉我要我赔偿他医药费.务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和后期医疗费共计38万元.他讲我侵犯了他的健康权.因为我有必要保证他的人身安全.请问他合理吗/我有必要赔吗

其他 2010-05-06 08: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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