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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被热铁片烫伤左眼,比较严重,经公司送到医院,医生要求住院处理。住6天院后出院(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生说要完全好,可能要2年,先回家休养,我在家休养6天,感觉没有那么痛就去上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现发工资,公司只补贴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基本工资(一天43元合计补贴275元),其余的部分都没有,还在补贴上按平均数乘以我上班天数的总数里少我107元。我住院的陪护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用都没有。请问我这情况公司应补贴多少给我。如果找劳动局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其他 2014-08-14 1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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