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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快一年了,婚后经常都会吵架,甚至现在男方又开始动粗,实在不想再继续下去,决定离婚。 婚前由男方一人贷款购得房产(系二手房,有当时银行汇款记录),当时他决定产权归女方一个所有,所以在婚前办理了由女方一个名字的产权,现贷款还欠30万元。装潢和购买家电均为婚后,无银行存款。 现男、女双方都要求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离开,因为该房系他一人贷款购得(贷款人姓名为女方)。 请问现在女方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只要男方出示有效证据,法院就会将房产判给男方?该房将会如何判决?女方应如何操作才能得到最大利益? 还有男方系离异带一男孩,女方系未婚结合在一起的,请问男方带来的男孩是不是也有权争房产?

离婚 2008-10-06 15: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对方举证能证明钱是由其出的话,这笔钱女方应返还。房屋在婚后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孩子与房屋无关。
  • 房屋系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小孩抚养原则上与财产分割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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