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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今年4-4日交定金在异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促销人员说现在只有商业银行有7折优惠,并介绍了一位律师和一位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要我同他们联系,我与他介绍的律师联系后,律师承若7折没问题并提议采用“直客式”贷款方式即:一次性把所贷款项先转到我的贷款账户再转给开发商,这样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付款优惠,同时叫我与促销人员联系将交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17日我按其所说将交款方式改成了一次性付款,同时交了3成首期款并与该律师签订了一系列委托书,但没有我与该律师及其事务所的合同,律师走时只给我留下了一份收据,上面写明了是“直客式”贷款。23日,该行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说:7折办不下来只能办7.5折,我答应了,但至今贷款仍没有批下来。我想请教:1.是否有“直客式”贷款方式?这是不是为了让我将交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促销人员和律师布下的陷阱?2.如果款贷不下来怎么办?促销人员和这位律师是否有责任?能否通过法律的手段追究他们的责任呢?(我仅有促销人员写的律师和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地址及按7折利率算的房价单,律师的收据及我与他们的来往信息)期望能尽快解答,多谢赐教!

银行 2010-05-08 0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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