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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已80岁了,有三个子女【两女儿(姐姐)一儿子(最小)】,动迁到x村刘x,分了一套两居室。现在父亲于去年突然得了脑溢血中风瘫痪在床,连话都说不出了,母亲身体也不好,有点小中风并伴随有点大小便失禁,父母有存款22万,由我三伯伯主持,到居委会和退管会开了证明要我小姐姐作为监护人,由她来管理父母的钱款并陪同去看病保存发票,由我们三个子女轮流照顾。现在的问题是,父母刘x的房子我父亲口头上说了三个人都有份,又因我娘舅猝死(没有结婚无子女),他在徐汇区*的房子是一室一厅,由于是租赁房,产权归物业公司,后经我本人(儿子)跟物业公司交涉,搞了过来(我自己也贴了许多钱),物业公司说只好把房子的产权名字先归在我母亲名下,我母亲又通过买卖关系把房子产权名字转到我的名下。这样我两个姐姐不答应父母这样的分法,如果刘x的房子归她们俩就不闹了,否则就要打官司。我跟她们说刘x的房子归你们,父母你们照顾,我就把我的一份给你们算了,娘舅*的房子本不应算在父母的财产里。娘舅活着的时候也是我关心了多一点,他也曾想把*的房子直接转到我名下,就是因为娘舅死得太突然,当时就是没有来得及办,才产生这样的后果。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8-24 08: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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