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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2晚,我们39人在外用餐22人又拉又吐。我家5人症状严重,三岁小童发烧39度多,血尿++++酮体+++住院治疗。至今已10次发病,1次住院5次输抗生素。多人同时发尿道炎。我由于一直四肢无力、腰膝关节疼痛、视力受损住院治疗,诊断为Reiter综合症。多关节骨质破坏导致行走、上楼困难。 卫生局行政不作为、和XX共同导致发生了如此严重的损害后果。 咨询: 1、可否向卫生局其提起赔偿? 2、和起诉鸿宴饭庄是否是两个诉讼,可否一起提? 3、未经医院诊断,自己购药治疗,如何认定? 4、我的腿、眼睛等经X、CT、MRI检查已有损伤,且终生都无法治好如何计算赔偿?伤残等级由哪个部门鉴定? 4、律师费可否由败诉方承担? 5、律师能否促成公平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结案需要多长时间? 6、卫生局认定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拒

其他 2010-05-12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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