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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原有土地一块,有土地证,后来单位因其他原因注销掉了,另注册了一新单位,现在我公司想用土地及房产抵押向银行贷一笔款,可银行说因为土地证和新单位名称不符,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为好?(我公司注销原单位时,保留了单位公章及印鉴)

银行 2019-10-22 14: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公司注销应当将财产处置完毕,印章和印鉴保留是否说明贵单位并没有注销?建议带材料面谈可电话联系。
  • 你要去工商局退回原公章及印鉴,另外注册新公司的公章及印鉴。
  • 把原土地转让给新公司,再办理抵押!
  • 既然注销应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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