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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6日开张,5月6日到工商办理工商许可证,但合同不证规,没有给予办理,他们让我找房东要租赁合同,但一时没有下来,我就这样开始营业了,今日工商给我封了铺,我到工商去处理,他们说要罚2000元就可以拆了封条,后面一个月再补办,我想问一下这样才开张几天要罚这么多吗,这样合理吗

工商事务 2010-05-15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很少了,不是根据你开张天数计算罚款的。
  •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服就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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