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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1年在集体土地上买两间三层楼房,对方也不是集体经济成员,现在拆迁卖受人提出要一半拆迁款,这合理吗?买受人应怎样处理。

其他 2014-08-29 21: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出卖人提出分得一半拆迁款的要求不合理。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适用《合同法》,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而目前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皆为禁止性规定,而不是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而房屋出卖方在违规出卖房屋获得利益后,因土地升值、拆迁补偿等原因主张合同无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出卖人本身也不是该集体经济成员,建议买受人拒绝出卖人的不合理主张,如有纠纷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在法律上买卖是无效的,建议协商处理
  • 你好,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权利,买受人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协议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房屋出卖人要求一半拆迁补偿款,是不合理的。
  • 不合理,但如果产权人是卖方,是可以主张拆迁款的,最好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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