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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贷款 股东连带保证责任 你好 ,请问 我朋友开了 一间有限公司 并且 以我为股东和法人代表进行 贷款 ,出资都是他出的,抵押的也是我朋友的一栋楼签合同的时候 我发现上面写着 一句 “股东落实连带保证责任” 还贷说明那里 讲 用用抵押物清偿贷款 接着这句话就是“同时落实股东落实连带保证责任” 是不是指的是 要是由于某个原因 导致银行收不回贷款本息 就要向股东偿还 公司的贷款 。 是这个意思么? 是以股东的出资额承担这个贷款还是 要另外出钱偿还贷款?

公司清算 2016-09-23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 如果你签订了担保合同并且亲自签字了,则你要承担保证还款责任
  • 最好找律师当面看一下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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