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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帮忙 我带我国外的表妹出售国内的房屋 然后我跟中介签了一份合约 其中有一条是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产权人提供的售房委托公证书无法使用,则甲乙双方同意合同解除双方免责。 但是驻国外的中国大使馆明确规定委托买卖公证书要出示一手产权证才能办理。但是我方的一手产权证还没办出来 因为本人在国外。 请您帮忙我 那这样是不是双方都无责任呢。我方是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现在被中介告了 请高手一定要帮忙查查

其他 2010-05-18 12: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介能告你什么,是买方告你吗? 你是不是已经和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了? 如果是的话,中介可以向您主张佣金。 您最好将事情说仔细点,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帮您。
  •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你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况,公证书无法使用和无法办理公证委托是两回事,很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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