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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居委会用房面积是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多少来配置,分别是多少百分比或千分比。具体文件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其他 2014-09-11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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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低于一百平米的按照一百平米配置,并无偿移交。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应当按照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定,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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