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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打架,对方轻伤二级,现通过派出所出面调解后,赔了点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然后签了刑事调解书,这个会有案底吗?

其他 2016-09-18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派出所如何处理
  • 亲。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应按照刑法234条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费用2、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独立的责任,民事责任赔偿的再多,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真如问题所说“不追究刑事责任应赔偿多少钱?”如果把人打了,导致轻伤,赔偿钱赔偿够了,赔偿足够了,就必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3、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就民事达成和解,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事由,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司法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积极赔偿受害人认罪态度好,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即便起诉亦作出罪名成立但免于处罚的判决总之登录p/不然可以和律师咨问请教别的途径。
  •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案件已经在派出所调解的,检察院仍可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轻伤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由法院予以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所以,轻伤案件在公安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后,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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