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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快递公司上班从7月15号到9月4号一共50天没有正式的签过劳动合同。刚进公司的时候说的试用一个月底薪3000转正后买保险,工资暂扣40天,40天以后可以领工资,做满一个月后才有提成,但是做了50天也没买给我买保险。进了公司做了快一个月了签了个公司规章制度告知书,其中还签过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是1750元的,(我们经理说是应付上面的工资还是按照刚进公司说的底薪3000加提成)。有10条条款我就说一个吧。内容是:签定合同后未满3个月不做了的,公司不支付任何奖金和提成(自己的客户除外)没做满3个月辞职的扣半过月的工资。按你做了多少天每天50块钱一天。我昨天去拿工资傻掉了做了50天就给700多百元,提成也没给。我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有时候有14个小时。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吗?

其他 2014-09-22 23: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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