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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我到宿州把会计档案转到市财政局,之前我电话咨询过市财政局和**学校的,宿州那边说很简单现在都是网上转,之后在**学校进行的继续教育,当时问他是否可以在这继续教育,他们说拿到财政局看,之后就办理了继续教育证,一次交了三年的钱(也只是盖了两年的章),财政局也给盖章了,今年无意中听说要到财政局备案,他们说过期了,财政局不给办理。我感觉这事市财政局和**学校都有责任的,如果当时财政局不给办理,说明原因,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我想经过法律途径为这事讨个说法。对我造成的损失有个交代。麻烦律师,给我指点。需要花钱的地方我也会花。

消费者维权 2011-11-30 17: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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