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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情况是:我父亲现居住一套房,母亲过世了,他的儿子和孙子的户口和老人的在一起,指向的地址就是这套房,老人现在由我家照顾,因前几天他的儿子,就是我的弟弟说要以后分房产,说户口在一起,房产就都是他的,所以想问一下,房产证就是我父亲的名字,户口和房产分配有关系吗?如果没有关系,也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是子女们平分吗?谢谢。

其他 2017-10-01 13: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和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关系,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和你弟弟平分遗产。
  • 和户口没有关系,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遗嘱只能指定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中的任何一人继承,也可指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人继承。如果指定继承人之外的那是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就你说的情况,你爷爷去世后,如果你奶奶仍在,应当将财产分出一半归你奶奶所有,另一半再按有效的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无效就按法定继承处理。
  • 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诉讼解决。。
  •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子女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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