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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北京一个建筑工地帮人看工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八月十五晚上老板发了啤酒,父亲贪酒,喝完后又喝了白酒。当时有吐酒,晚上在工地简易房住宿。第二天中午工友打电话通知母亲说父亲不舒服,父亲还能接电话,简单交谈,父亲只说自己不舒服,声音很虚弱,接着电话便被工友接过,说十七号早上会有人和父亲一起回老家。母亲问需不需要老家去人,工友说不需要。只要十七下午四点去村头接就可以了。十七号中午十二点母亲给父亲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一直到下午五点才有人接电话(母亲担心父亲一直在打,父亲手机没问题,铃声很响亮旁边还有其他工人住宿)但接电话的包工头却告诉母亲,父亲已经死亡!我从深圳连夜赶来看到的只是停尸房中父亲冰冷的尸体!第二天我去了父亲所住的宿舍,简易房中父亲的呕吐物满地,床上也好多,身下铺的被子估计是太痛苦自己用手撕扯的乱七八糟。我找他们老板,他们老板说派了两个人照顾。经过后来对父亲工友的询问,照顾一说不成立。这就是对他的照顾吗?工友说下午五点打的120,但120到达后已经失去抢救价值,宣布死亡。现在工头一再推卸责任,要求私了,但他只给10万。这样合理吗?我奶奶今年74岁,一个弟弟11岁。从我们的家庭情况来说,也不希望走法律程序,想尽快解决好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我想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您的答复

其他 2014-09-23 0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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